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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7处!济宁金乡县便民潮汐摊区设置地点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便民潮汐摊区经营管理秩序,解决群众就业、生活、消费需求,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济宁市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和要求,现就金乡县便民潮汐摊区拟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置位置、经营范围、经营时段

1.御景花园便民潮汐摊区

位置:文化路南段摊位数量:100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不现场加工食品

经营时段:每日11:00-13:30、16:30-21:00

2、清真便民疏导点

位置:清真街北段东侧摊位数量:15

经营范围:清真食品

经营时段:全天

3、九星花园便民潮汐摊区

位置:光明路九星花园北门摊位数量:60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不现场加工食品

经营时段:每日7:00-20:00

4、金城路便民潮汐摊区

位置:金城路西段南侧摊位数量:20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不现场加工食品

经营时段:每日7:00-20:00

5、莱河社区夜间餐饮摊区

位置:莱河社区路口周边摊位数量:40

经营范围:夜间小餐饮

经营时段:每日17:00-22:00

6、凯盛市场夜间餐饮摊区

位置:凯盛市场西北角摊位数量:30

经营范围:夜间小餐饮

经营时段:每日17:00-22:00

7、锦绣家园夜间餐饮摊区

位置:山阳路北段,锦绣家园东南角摊位数量:15

经营范围:夜间小餐饮

经营时段:每日17:00-22:00

二、经营规范要求

1.登记备案:摊主需持身份证件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文明经营承诺书》,小吃餐饮需提供健康证明。审核通过后,领取《金乡县临时摊位登记证》,按指定位置及时间经营。

2.卫生责任:自备垃圾容器,收摊后清理场地,确保“摊走地净”。

3.秩序管理:禁止占用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及盲道,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扰民。

4.安全责任:自行负责经营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或使用明火设备。

5.违规经营累计3次者取消摆摊资格,一年内不予入驻潮汐摊区。

6.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擅自在城区其他区域摆摊设点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如遇政策性调整,经营户需无条件撤离。

三、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37-8775080

公示期限: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3日

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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