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7部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车载移动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
二、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
鲁H9659警(警用汽车)
鲁H1511警(警用摩托车)
鲁H0085警(警用摩托车)
鲁H1588警(警用摩托车)
鲁H1525警(警用摩托车)
鲁H3929警(警用摩托车)
鲁H2909警(警用摩托车)
三、抓拍地点
1、城区道路与工业园区道路
2、辖区G104与G327国道
3、高铁东站广场及周边道路
4、尼山景区周边道路
5、辖区内县乡道路
四、启用时间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七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曲阜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