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请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决定启用6处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违反禁令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等。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嘉祥县建设路与洪山河路交叉口东30米
2.嘉祥县北外环与东一路交叉口南30米
3.嘉祥县嘉梁线与X047交叉口(万张)
4.嘉祥县G327连固线与南外环交叉口
5.嘉祥县明德路与南外环交叉口
6.嘉祥县明德路与焦满线交叉口
三、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4日。
四、启用时间
2024年1月5日0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