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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关于寻找郑某某次密切接触人员的紧急通告

2021年11月5日22时,邹城市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推送的重庆市渝北区疾控中心协查函,通告常州确诊病例张某在重庆江北机场活动轨迹,发现邹城市郑某某(前期已在邹城市集中隔离点按次密接管理,初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与确诊病例在安检时有密切接触。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郑某某返济后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31日:乘坐GX8807航班由重庆江北机场飞往济宁曲阜机场(9:50-11:50),下飞机后前往机场超市换零钱。12:40左右乘坐客车(鲁H09825D)从济宁曲阜机场返邹。15:00左右到达邹城汽车站,乘坐私人电动车前往铁山路老批发街北头香庄铺子与其丈夫见面。17:00左右步行返回西关社区卜庄居民组家中。

11月1日-3日:每天早8点至晚8点在香庄铺子未外出。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11月4日:早8点—12点在香庄铺子未外出。12点后居家未外出。后疾控中心接嘉祥县协查函,函告郑某某为某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按照次密接管理。16:00左右由疾控中心安排专车转运至我市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今。

请上述时间与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邹城市疾控中心(0537-5213698)报告,配合接受社区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市民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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