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发布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山东省总数据师制度试点企业名单的公示》,对拟确定为2021年度山东省总数据师制度试点企业的55家企业进行公示,济宁多家企业榜上有名。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鲁政办字〔2020〕160号)有关精神,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模式、管理体系和决策方式,在全省建立一支企业数字化高级人才队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总数据师制度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市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55家企业为2021年度山东省总数据师制度试点企业,现予公示。
据了解,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1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