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曲阜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创新建立“局队合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创新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现场推进会精神,第一时间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大队,大队下设三个中队,建立了“局队合一”“室所联动”的工作机制,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到镇街,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网上办案+移动APP,办理案件及时录入网上办案系统,截至目前关联1348条,率先在济宁市完成了济宁行政处罚强制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的关联工作。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按“三项制度”的要求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公示信息600余条。采取邀请专家开展培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案卷评查等方式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审核主体,确定了审核范围,明确了审核内容。“三项制度”落实落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严格规范“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监督。在办理执法证件过程中,严格把关,规范申报流程和程序,非在编在岗人员严禁进入执法队伍,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公益岗位人员上岗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严格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学时要求,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办理行政执法证2批次,行政执法督察证1批次,听证主持人证1批次。
四、动态调整“裁量权基准”,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依照省两批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和“四对标”,对27个部门单位1000多条证明事项进行了逐条逐句的审核,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按照《<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鲁司【2020】35号)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根据“免罚轻罚”清单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裁量基准”,健全免罚清单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免罚或从轻处罚市场主体案件129件。
五、认真开展“案卷评查”,规范重点执法领域。印发《曲阜市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格式文本》,规范了全市执法部门文书格式。召开案卷评查专题会议,有效提高了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联合曲阜市检察院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案卷评查2次,确保评查客观真实,能够反映相关部门的真实办案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案卷评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对存在主体、依据、程序、裁量、执行等方面问题进行分类明确,加强后期整改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