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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0月17日至21日,鱼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某等20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历时5天。鱼台县人民法院院长徐世军担任审判长,鱼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新出庭支持公诉。因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与8个看守所同时连线

庭审现场

开庭前,19名在押被告人分别被羁押在8个不同的看守所,鱼台县人民法院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与8个看守所提前联系,多方协调,调试设备,周密组织,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多点联接,与现场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和公诉人、辩护人等各方诉讼参与人集中出现在审判庭显示屏内,并通过庭审公开系统对外同步直播。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鱼台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清到底、清干净”要求,迅速谋划部署,采取务实措施,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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