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理念先行 践行绿色发展
将“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成立了全市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指挥中心,构建了市级领导挂帅,指挥中心牵头负责,业务部门、镇街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组织编制了《邹城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出台了《邹城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验收标准及长效监管办法》,坚持做到示范引领、以点促面,应建必建,努力探索绿色矿业“邹城模式”。在创建绿色矿山过程中,通过择优选取4家先进矿企进行试点,充分形成了以鲁强为代表的生产、维护、运销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生态化的绿色矿山模式。经过积极创建,鲍店煤矿、南屯煤矿、鲁强建材已被成功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优化资源配置 狠抓污染防治
采取引导矿山企业提档升级、整合重组、关闭退出等方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布局,将县级发证矿企由17家整合压缩为8家,数量减少了52.9%,将全市露天矿山整合成南北两大片区,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发展。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非煤矿山企业相继投入治理资金3亿余元,升级改造骨料生产线6套,配备各类环保设施200余台座,绿化矿区200余亩,港利率先购置纯电动矿用自卸车15辆,初步实现了“机械化减人、智能化换人、无尘化运营”的效果;政府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坚持24小时监管和定期查、随机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实行“停产、整改、验收、复产”四步工作法,聘任5名矿产督察员派驻监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地勘单位对矿山企业及涉矿项目进行实地测量,杜绝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现象的发生。
强化治理修复 激发生态效益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因地制宜,一矿一策,对破损山体科学规划,结合地方特色,全力推动破损山体恢复治理。近年来,该市积极统筹各类资金,累计投入1亿多元,立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9处,先后对大束云山、卧虎山、白塔寺、石墙草寺等破损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过实地调研,充分利用邹城市西南部生态、地理、文化等资源优势,明确了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旅游的产业转型思路,关闭石材企业3家,开展废弃矿山恢复治理,转型发展生态农业。同时,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先后打造了上九山古村落国家4A级旅游景区、堃茂生态农业等一批绿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