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着眼于抓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强化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探索建立了环环相扣的“链条式”平时考核工作体系,树立了“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的鲜明导向。
压实“责任链条”
建立组织部门、机关党委(党组)、机关考核委员会“三位一体”的责任链条。组织部门牵头负总责,树导向、抓指导、推典型、严奖惩,确保各级各单位平时考核工作有序推进;机关党委(党组)担起主体责任,审议考核方案,确定考核结果,分析研判工作,确保平时考核工作与组织目标落实同步推进、协调联动;机关成立考核委员会,抓好方案拟定、指标设置、考核评价、等次评定等具体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建立“评价链条”
按照“市考镇街部门、镇街部门考科室、科室考人员”分级考核模式,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特点,分级分类建立评价链条。对党政正职,重点考核单位工作实绩、个人德才表现和领导驾驭能力;对其他班子成员,重点考核分管工作实绩、个人德才表现和团结协作情况;对一般干部,重点考核科室工作实绩、个人现实表现,以差异化的考核,精准识别每一名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坚持量化考核,把工作成效量化为分数、转化为排名,实行单位内部同类干部能排名、全市层面同职位科级干部能比较,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提供准确依据。
强化“管理链条”
突出管理者权威,把考核维度与管理维度统一起来,使考核真正成为管理者的重要抓手。在实绩认定环节,建立“月小结、季述职、半年考评”的实绩管理体系,科室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月小结情况,每季度末进行集体述职,由分管领导认定科室实绩。在考核评价环节,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同级互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进行评价,以上评下为主,突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评价意见。在结果确定环节,由机关党委(党组)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以排名或分档的形式确定考核结果,排名不得并列,分档各档次都有比例限制,提高了考核的区分度。
完善“奖惩链条”
出台配套的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把平时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物质奖励、评先树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聘任等紧密结合起来,既有正向激励,又有负面约束,形成全方位的奖惩链条。物质奖励上,严格按考核结果确定奖励系数,单位之间差距不低于40%,个人之间不低于3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确定上,全部从平时考核排名靠前的干部中评定。公务员职级晋升,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干部,排在后30%的干部,原则上不予考虑职级晋升。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经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