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根据支行安排,按照当地县人行工作精神,建行济宁梁山支行组织新行员开展了拒收人民币违法行为宣传活动。宣传小队到沿街商铺,向商户发放宣传纸页,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讲解了拒收现金行为的严重后果以及五种处罚等级。本次宣传活动维护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维护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宣传队此次宣传活动,共走访商户253户,并且对商贸活动较为集中的龙城广场、水泊商场、步行街等地区进行了地毯式普及,商户们表示了解到人民币使用的新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商户遵纪守法的意识。(撰稿:贾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