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和各镇街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鱼台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各镇街和张黄化工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禁放区域
鱼台县城区、各镇街和张黄化工园区。
(一)鱼台县城区东至东鱼河,西至Y199(于屯至孟楼线),南至Y209(双韩至大朱庄线),北至滨湖路;
包含谷亭街道古亭社区、和平村、爱国村、建设村、运南村、周堂村、东段村、西段村、姜庄村、李庄村、八里湾村、王子亮村、缪集村、龙申村、汪庄村、杨楼村、双韩村、土楼村、李更卜村、蒋庄村;滨湖街道观鱼社区、花园社区、站前社区、孝贤社区、湖凌社区、方与社区、运河社区、兴鱼社区、解放居委会、新华居委会、新民居委会、米滩村、中心村、套楼村、前进村、运北村、马石庄村、七圣堂村、胜利村、临河村、大聂村、高庄村、玉皇庙村、彭庄村、张小楼村、于屯村、吴集村、陈年村、七所楼村、佃户李村、后聂村、大李庄村;唐马镇翰林社区、梁庄村、古洼村、朱庄村、郑庄村、陈丙村、唐马村、甄华村、宗庄村、卷棚楼村、宋庄村、杨新庄村;王鲁镇孟楼村、潘庄村、张庙村、史楼村、窦闫李村、刘庄村、后阎村、耿庄村。
(二)老砦镇东至双合煤矿,西至闫集排灌站,南至老东村、老西村牌坊大街,北至鼎圣工贸。包含双合村、闫集村、老北村。
(三)唐马镇东至双朱路;西至青年路;南至镇驻地供销加油站;北至南环路。包含卷棚楼村、唐马村、甄华村、随庄村、宗庄村、陈丙村、郑庄村。
(四)王鲁镇东至西刘庄251省道三岔路口,西至惠河,南至米市街水系,北至稻香街。包含陈堂村、王鲁村。
(五)张黄镇东至陈店村,西至刘楼村,南至大陈村,北至农贸市场。包含望湖嘉苑、京杭嘉苑、东张社区、大陈村、刘楼村、解家村、陈店村。
(六)清河镇东至清河镇卫生院前街,西至老万福河堤,南至老万福河桥,北至中石化加油站。包含清河村、张油坊村。
(七)罗屯镇东至罗屯粮所,西至罗屯西干渠,南至罗屯村界,北至屈庄村。包含罗屯村、屈庄村。
(八)李阁镇东至花园路,西至中王村路口,南至中油联加油站,北至中石化加油站。包含李阁村。
(九)鱼城镇东至井管厂迎岱路,西至西环三叉路口,南至惠河与金鱼河交界处,北至北环路。中东北村、中东南村、中西北村、中西南村。
(十)王庙镇东至张集村,西至新菜市场,北至张集路口、苗圃路,南至枣曹线、王庙中学。包含张集村、王庙村、马庄村。
(十一)张黄化工园区东至兴业路、富康大道,西至鹿洼西路、武张公路,南至滨湖四路,北至兴化路。
在上述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整治攻坚时间
(2020年6月12日至2021年2月25日)
3、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自禁放工作发动之日起两年内。举报人每举报一起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派出所查实并依据处罚决定书对举报人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