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曲阜市将启用“先缴费再打印票据”的社保缴费流程,不再提供传统纸质社保基金票据。参保单位或个人需在完成缴费后再打印或下载票据。根据参保单位需求,可在缴费前打印缴费凭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进完善社会保险缴费“一网通办”,减轻企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工作负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实施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9号)文件精神,曲阜市从2020年6月1日起,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不再提供传统纸质社保基金票据。参保单位缴费成功到账确认后,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http://sdjnsi.jiningdq.cn),进入“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单位)”,根据弹出对话框要求操作。参保单位可关注省财政厅“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czdzpj)进行真伪查验。
曲阜市社保经办机构征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适用电子票据,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和居民养老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办理。
社保基金电子票据与传统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实施后,使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参保单位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开票和取票,真正做到“全程网办”,实现参保、缴费、取票“零跑腿”。用电子票据代替传统纸质票据,极大方便了参保单位,也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效率。对方便群众办事、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实现资源节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