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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警方出动无人机铲毒 让罂粟无处遁形

4月27日上午,一架无人机飞翔在兖州区一村庄上空,它可不是闲来无事随意飞的,它正在执行一个重要任务……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连日来兖州公安分局持续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利用无人机对非法种植毒品植物罂粟情况进行空中巡查,通过传统与科技相结合,采取天上巡、地下查的方式,布下“天罗地网”,让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无处藏身。

当下,正值罂粟开花时节。兖州公安分局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针对罂粟种植违法地多为农村、郊区、废弃房屋等地形复杂、踏查难度大等特点,在人工踏查的基础上,利用无人机拍摄范围广、速度快、清晰度高的特点,对辖区农村田间地头、闲置院落、房前屋后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情况进行空中巡查,彻底消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盲点、盲区。仅4月27日一天,通过无人机共发现非法种植罂粟5处,铲除罂粟50余株。

通过空中、地面联合铲毒的工作模式,“天上、地下”共同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从根本上遏制了非法种植行为的发生。

兖州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罂粟,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发现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请您第一时间报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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