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即日起,恢复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申报和缴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3月18日,任城区对参保单位分类划型结果进行了公示,参保单位对公示分类划型结果无异议的,即日起恢复受理业务。2020年4月底前缴纳2-4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不收取滞纳金。任城区业务咨询电话:5661039。
二、参保单位对公示分类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务于2020年4月申报缴费之前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单位申请执行减免政策,不需额外提供材料。任城区业务咨询电话:5661687。
三、2月份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退还(单位及个人应缴部分除外),退费渠道明确的,按其缴费渠道直接退费;退费渠道不明确的,参保单位提供退费渠道后办理退费。任城区业务咨询电话:5661317。
济宁市任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