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鱼台县召开镇(街)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刘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聚焦责任落实、重点工作、作风建设、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推动述责述廉工作走深走实;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发挥好管党治党核心作用,切实把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推向深入;要坚持廉洁自律、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好领导表率带动作用。县纪委委员要增强担当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对述责述廉对象后续整改工作持续跟进、严格监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述责述廉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现场
述责述廉
现场质询
民主评议
“本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等精神,无公务用车配备,办公用房未超标。”“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在职责范围内从业、经商的情况。”……会上,6位镇(街)党(工)委书记、6位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询问或质询。 县纪委委员结合12位同志的述责述廉、回答质询及日常了解掌握情况,以投票的方式对述责述廉的同志进行了民主评议。
未担任县纪委委员的县监委委员、镇街纪(工)委书记,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县纪委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巡察办主任及各巡察组组长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