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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三小车辆”,鱼台检察在行动!

最近,大家最为关心的一个话题大概就是“三小车辆”的禁行了。12月16日起,鱼台城区将对“三小车辆”实施禁行。

禁行对象为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

禁行区域为南环路(不含)以北、工业路(不含)以东、237国道(不含)以南、古亭一路(老东环路,不含)以西的区域。禁行时段自2019年 12 月16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

凡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

近日,鱼台县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召开“三小车辆”禁行工作会议,动员全院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密切配合、担当作为,狠抓“三小车辆”禁行,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全县人民营造和谐有序、安全文明的优良环境。

会上,鱼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梅传群传达了县纪委关于“三小车辆”禁行工作的督导精神,鱼台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民传达了董波书记在全县“三小车辆”禁行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要不折不扣把“三小车辆”禁行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宣传到位,赢得群众的信服、支持和配合。要以身作则、带头做表率,带动身边的亲友,不买、不开、不乘坐“三小车辆”。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禁行政策理解不清楚、不透彻的群众,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教育;对故意引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的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重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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