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全省中小城市培育试点第一批典型经验的通知》,共选取了5个县(市)的试点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其中金乡县“强化生态打造,提高城市建设品质”试点经验入选。
金乡县自2017年入选山东省I型小城市试点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启动了I型小城市培育试点创建工作,立足本县特点,以新型城镇化为主导,立足营造优势、再造亮点,狠抓提质扩容,创新城市管理,城市的规模框架、功能形象、宜居程度均实现提升,不断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首批民生改善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国家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截止2018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1.26%,比上年提高1.95个百点;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34.8亿元、增长5.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亿元、增长5.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327元、16279元,分别增长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