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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水平!济宁市开展首期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学习观摩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提升红色物业建设暨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会议精神,为县市区提供相互借鉴、交流经验的学习平台,7月4日,济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金乡县、鱼台县组织开展全市物业工作第一期学习观摩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和市物业管理服务协会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参加人员先后到金乡县荣茂府、檀园、平安佳苑和鱼台县翰林社区、经纬佳苑、微湖警苑等小区,学习观摩了社区物业交叉任职、品质服务等先进经验做法。

现场观摩结束后,在鱼台县住建局召开物业工作现场观摩交流座谈会。会上,鱼台县、泗水县、梁山县作交流发言,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汇报了上半年物业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学习观摩谈了感受和想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有关科(部)室负责同志分别就红色物业建设、物业领域投诉办理、住宅小区防汛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讲解和安排。

会议指出,物业服务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系统性工作。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并夯实现行的物业领域五级管理体制和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 “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聚焦社区这个重要发力点,进一步做实“交叉任职”“扫码即办”等重点工作,持续推动社区物业基层服务共同体建设,切实让五级管理体系各层级发挥好作用,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会议强调,要借助《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的有利契机,做到普法用法两手抓,在开展好条例宣贯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推进联合执法进小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 要高度重视物业领域投诉办理工作,切实将投诉当做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 “晴雨表”,每天梳理、每天分析、现场处置,并落实好“三会三公开三公告”制度,深入开展“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提高住宅小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济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开展物业工作学习观摩,让各县市区都能在观摩中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切实将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物业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济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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