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济宁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针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低收入、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三大人群,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低收入、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
主申请人需具有主城区城镇户籍,并在主城区工作或居住;主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名下没有商业、办公、厂房等经营性房产;主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主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主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购置价格超过10万元(含税)的机动车辆。
新就业无房职工
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需具有主城区户籍或主城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主申请人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5周年;主申请人需在主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主申请人本人及父母在主城区无私有房产。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主城区范围内;主申请人应持有主城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主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周年以上;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房产;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主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主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购置价格超过10万元(含税)的机动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只可在配租公租房和发放租赁补贴中选择一种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