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济宁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16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济宁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直接惠及我市140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自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吸引力不断增强。截至今年,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由最初的55元将提高至160元,累计增幅达191%,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要,增强了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前,各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正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上一篇:兖州区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绕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