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民生 > 正文

曝光!济宁这些人被吊销驾驶证!

日前,济宁公安交警部门公布济宁市4月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曝光名单,提醒各位司机规范驾驶注意出行安全。

济宁市4月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曝光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济宁2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被终生禁驾的原因

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曝光

无视酒驾禁令,交通肇事饮酒后驾驶致人死亡,最终酿成大祸。

2021年01月24日02时50分许,刘鹇鹤饮酒后驾驶冀A9***7号小型轿车沿(金乡-司马)金乡县金司路由北向南行驶兴隆镇大棠树村北,因超速行驶、操作不当与路东侧护栏相撞,致冀A9***7号小型轿车乘车人刘成功当场死亡、冀A9***7号小型轿车乘车人王成斌、李冲、周晗东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室检验刘鹇鹤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8.4mg/100ml。经查,刘鹇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21)鲁0828刑初224号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0

下一篇:接种新冠疫苗 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上一篇:济宁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网友留言评论(0)
验证码: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