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进场重点材料和混凝土结构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重点建筑材料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严格督办,闭环整改,并跟进处理处罚措施,形成了一批处罚典型案例,现进行集中曝光。
案例一:
2021年3月25日,任城区住建局执法人员对安居街道某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1.钢筋合格证与质量证书不对应;2.钢筋进场复试与钢筋进场批次不对应;3.混凝土报告取出后未及时进行强度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将该项目移送济宁市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处理,对责任单位处罚30000元。并责令责任单位停工整改,区住建局派专人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完毕。
案例二:
2021年4月5日,泗水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对泗河街道某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未按规定比例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混凝土试块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处罚款10000元。并责令责任单位停工整改,县住建局派专人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完毕。
案例三:
2021年6月17日,邹城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对钢山街道某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一栋住宅楼顶层部分房间有多处渗漏点。经调查,主要原因为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未经隐蔽验收的情况下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处罚款30000元。并责令责任单位停工整改,县住建局派专人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完毕。
案例四:
2021年5月3日,北湖区建设局执法人员对石桥镇某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两栋住宅楼阳台的部分位置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经调查,上述部位所用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施工时存在私自加水和振捣不密实等问题。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照建筑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和监理,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分别给予罚款275000元和罚款500000元。并责令责任单位停工整改,区建设局派专人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