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下一步清洁取暖工作提出总体要求,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发力。详细内容如下:
要提前筹备好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考核迎查准备工作
要提前做好各类迎查资料梳理,对照迎查资料清单,对热源侧和用户侧各项工程资料抓紧再进行查缺补漏、补充完善,确保各类迎查资料全面齐全。
要抓紧启动2021年清洁取暖工程建设
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5.09万户,要抓紧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启动工程建设,9月底前所有清洁取暖工程必须全部完工,10月底前必须完成设备调试,达到运行使用条件。
要建立健全清洁取暖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要抓紧印发实施《济宁市农村地区气代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好气代煤“双安全员”制度;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气代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双安全员”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农村地区气代煤运行安全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