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清明节假期对辖区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1年清明节假期对辖区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
为确保2021年清明节假期济宁市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相关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4月2日22时至4月6日6时,济宁市辖区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为辖区服务区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持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签发的通行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4月3日至4月5日,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根据高速公路流量情况,在车流高峰时段适时对辖区高速公路采取分级、分段、分车型管控措施,请过往车辆及时按照收费站提示信息通行。
三、4月3日至4月5日,济宁市辖区高速公路禁止所有路面占道施工,施工设备一律撤出高速公路。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的,经报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审批后,方可上路施工。
四、管制期间,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根据辖区交通流量、天气变化及安全因素等情况适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管制范围。
除上述临时管控措施外,G3 京台高速因改扩建施工,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全线限速80KM/H且禁止危化品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车、五轴及以上货车通行。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