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应急转贷”名义实施非法集资活动风险的提示
近日,一些所谓金融服务公司以“应急转贷”名义,以高息诱惑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宣称投资者资金主要为优质中小企业解决到期贷款续贷问题,回款周期3-5天,并声称由保险公司担保,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该类行为冒用应急转贷运营机构和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名义增信、承诺高额收益、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已涉嫌非法集资,严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从事向社会吸收资金业务的机构,必须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持牌经营。社会公众可登陆“http://fangfei.dzwww.com”(山东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网),点击相关链接,查询持牌机构资质,或致电相关金融管理部门了解情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二、市场主体应在登记注册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社会公众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
三、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要高度警惕“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的诱导宣传,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忽悠。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举报。
各市非法集资举报、咨询受理电话:
济南:0531-85083200;
青岛:0532-12345(政务热线);
淄博:0533-2139841;
枣庄:0632-8059605(举报电话),0632-8771115(咨询电话);
东营:0546-8926161;
烟台:0535-6297009;
潍坊:0536-8090476,0536-8091527(咨询电话),0536-8889100、8783181(举报电话);
济宁:0537-2960201(市公安局),0537-5661191、2076278(市处非办);
泰安:0538-6114444(举报电话),0538-6612638(非法集资律协咨询电话);
威海:0631-5277311,0631-5239592(传真);
日照:0633-7997708;
临沂:0539-8102921(市公安局);
德州:0534-2687315(市处非办),0534-2292712(市公安局);
聊城:0635-12345(政务热线),0635-7170301(市公安局),0635-8288611(市处非办);
滨州:0543-3300059(市公安局),18605435319(市处非办);
菏泽:0530-3332101(市公安局),0530-5380231(市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