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迅速落实药品零售环节防疫措施。
一是迅速贯彻落实。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进行安排部署。对药店防疫具体措施、购买退烧止咳药人信息实名登记、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处置流程等进行了强调,印制了《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致疫情防控期间广大药店经营者的一封信》《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致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消费者的一封信》,对药店零售经营者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也迅速对防疫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落实。
二是迅速开展监督检查。市局派出督导组到县市区进行督导,约谈市区较大连锁企业,抽查部分药店,督促各县市区、各企业迅速贯彻落实药品零售环节防疫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局对辖区药店分片包区明确责任,各分管领导到所包保的辖区督导检查,各所对所有药店开展拉网式检查,逐一告知防疫要求;对各连锁总部进行了疫情防控培训,要求所有门店逐条逐项学通弄懂;对企业执行防疫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规定,对认识不到位、执行规定不认真、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停业整顿。充分发挥网格员和协管员作用,网格员对所包保的药店负责多频次检查,确保不出问题。
三是强化宣传。为营造药品零售环节共同防疫工作氛围,在全市药店张贴并在社区散发《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致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消费者的一封信》,宣传药品零售环节防疫工作相关要求,请广大药品消费者理解支持药品零售环节防疫工作。各地药店在LED屏上轮流播出疫情防控标语和口号,发放了防疫明白纸、宣传图片进行张贴。在企业群随时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动态和要求。
截止目前,已经对全市2756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全市印发、张贴《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致疫情防控期间广大药店经营者的一封信》3000余份、《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致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消费者的一封信》20000份;对5家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登记不完整、进店测温验码不严格的药品零售企业给予停业整顿;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已经建立了退烧止咳类药品登记台账和发热人员登记台账,并严格执行防疫规定,有效发挥了药品零售企业基层“哨点”作用。
下一步,市局将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药品零售环节防疫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局属地监管责任,压实药品零售企业防疫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严防死守,严格落实药品零售防疫各环节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