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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兴东小学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升旗仪式

12月2日,济宁市兴东小学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的升旗仪式,全体师生参加了本次升旗仪式,标志着该校宪法宣传周活动拉开了帷幕。

庄严的升旗仪式后,大队部学生代表发表了讲话。她向全体师生宣传了今年宪法宣传周的的活动要求,普及了宪法的有关知识。1982年12月4日,中国现行宪法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此后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像空气、水、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

宪法教育是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体师生要在学法用法过程中增强宪法观念,领会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本周该校将举行系列活动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活动,让每个孩子心中有宪法,让每个孩子沐浴在宪法照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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