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标准,努力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问题,济宁市在脱贫攻坚伊始便把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作为突破口,针对全市507个省定贫困村中村卫生室房屋陈旧、服务能力差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顺利完成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2015年,在乡镇申报、县级审核的基础上,济宁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组织对全市507个省定贫困村的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实地调研,根据现有村卫生室房屋面积、陈旧程度和服务人口数等,将7个县的188个村纳入项目范围。
统一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凡是纳入项目范围的贫困村卫生室,均采取“联合共建、产权公有”的方式,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村集体提供建设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市县级财政为主体补助建设资金,建成后产权归乡镇卫生院所有,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一体化管理。
济宁市将建设资金纳入市级预算,同时由县级财政配套列出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补。对项目建设进程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督导。各县市区将项目建设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公开招标、阳光运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2018年,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有关县(市、区)对新建或改建的标准化贫困村卫生室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并由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制作《贫困村卫生室建设纪实表》,留存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档案。
目前,全市新建或改扩建的188个贫困村卫生室均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507个贫困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