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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上市业务如何办理?官方回应来了

小编了解到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咨询,本人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已经满五年期限,请问能否进行交易,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首先需要办理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上市业务,申请经适房完全产权业务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到距家最近的为民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办理。

同时需要缴纳政府收益价款,缴纳标准:2007年11月19日前(含当日)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收益价款=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单价×1%×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007年11月19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收益价款=(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X50%X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单价参照山东省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中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计税单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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