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了解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8〕186号)文件规定,现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第四季度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第四季度,新开户职工11286人,缴存额28.77亿元,缴存总额1034.24亿元,缴存余额385.93亿元。其中,异地转入951笔1595.31万元。
(二)提取:2023年第四季度,提取额21.36亿元,提取总额648.31亿元,提取率74.24%。其中,异地转出614笔979.99万元。
(三)贷款:2023年第四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31笔10.80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92万笔653.21亿元,贷款余额308.12元,个人住房贷款率79.84%。其中,异地贷款发放328笔1.55亿元。
(四)收支:2023年第四季度,业务收入34665.42万元,业务支出16904.23万元,增值收益17761.19万元。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2023年第四季度,实缴职工人数672302人,实缴金额287698.29万元。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占49.34%和58.94%,国有企业分别占18.36%和25.06%,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1.45%和0.54%,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1.48%和0.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分别占22.31%和9.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占1.67%和0.84%,其他分别占5.40%和4.02%。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25.17%和5.0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18%和9.8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40.82%和42.7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11.35%和22.7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4.66%和14.61%。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的分别占38.10%和10.44%,1000(含)-2000元的分别占33.45%和33.65%,2000(含)-3000元的分别占18.55%和29.22%,3000(含)-4000元以上的分别占5.89%和13.50%,4000(含)-5000元以上的分别占2.25%和6.78%,5000元(含)以上的分别占1.77%和6.42%。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为12%的分别占61.80%和86.25%,缴存比例为10%-11%的分别占5.95%和5.32%,缴存比例10%以下的分别占32.255%和8.43%。
(二)提取:2023年第四季度,154536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13574.49万元。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占69.6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8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26%,租赁住房占2.53%,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3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5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8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0%,其他占1.01%)。
6.提取率为74.24%,同比增长33.17%。
归集、提取业务运行特点: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实缴单位10914家,实缴职工672302人,新增开户单位338家,新增缴存职工11286人,实缴金额为287698.29万元。本季度,按照全市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分类进行分析,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下的缴存职工人数占比达38.10%,但实缴金额占比少,仅占10.44%,可见缴存主体仍以中、低收入职工为主力军,但这部分人群资金实缴额占有份额不高。
据统计,第四季度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13574.49万元,提取额较上年度同期增长31.97%,占当期缴存额的74.24%。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为148674.63万元,占当期提取总额的69.61%,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为主,占住房消费类提取额的53.26%。
(三)贷款:2023年第三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31笔10.80亿元。
7.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国家机关的分别占3.30%和3.51%,事业单位的分别占42.08%和45.71%,国有企业的分别占16.13%和17.03%,城镇集体企业的分别占0.99%和0.86%,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别占0.94%和0.65%,城镇私营企业的分别占17.85%和13.65%,其他城镇企业的分别占0%和0%,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别占0.82%和0.67%,社会团体的分别占0.13%和0.11%,个人自愿缴存的分别占1.84%和1.87%,其他的分别占15.92%和15.93%。
8.按购房面积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90㎡(含)以下的分别占4.29%和3.04%,90-120㎡(含)的分别占22.57%和18.26%,120-144㎡(含)的分别占56.50%和57.73%,144㎡以上的分别占16.65%和20.97%。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6.05%和3.2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18.75%和14.8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59.03%和62.5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11.11%和12.9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5.06%和6.45%。
10.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首次的分别占86.62%和83.44%,二次的分别占13.38%和16.56%。
11.按贷款用途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占62.59%和66.94%,二手房的分别占37.41%和33.06%,其他分别占0%和0%。
12.按贷款类型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纯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83.61%和84.53%,组合贷款的分别占16.39%和15.47%。
贷款业务运行特点:2023年第四季度,房地产市场需求较平稳,根据资金情况,公积金中心持续观测新政效果,继续合理安排计划,在防范资金风险的基础上保障贷款需求。
从借款人单位性质来看,除机关事业单位之外,国有企业及城镇私营企业贷款笔数占比相对较高。从购房面积来看,90㎡(含)以下的贷款笔数占比较小,仅占4.29%,购房面积在90-144㎡(含)的贷款笔数占79.07%,144㎡以上占16.65%。当前房地产市场供给房源住房面积主要为90-144㎡(含),受房源供给影响,借款人购买面积在90-144㎡(含)的房屋居多。
从借款人缴存基数来看,贷款主要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居多,发放笔数和金额占比分别为86.62%和83.44%。
三、重点关注问题
1.贷款资产质量:
截止到2023年第四季度末,全市逾期笔数0笔,其中逾期3(含)-6(不含)期的贷款笔数为0笔,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笔数为0笔。
下一步逾期防控措施:结合年度逾期贷款催收情况,加强逾期贷款台账管理,及时总结分析贷款逾期情况,始终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持续做好日常催收管理,将逾期贷款催收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严控增量逾期,消化存量逾期,确保一季度开好头、起好步。
2.资金运行管理:
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公积金提取率74.24%,较上一年同期上升了18.49个百分点;个贷率79.84%,较上一年同期减少了8.37个百分点。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状态为临界状态,下一步要继续实时关注资金状况,在满足日常业务需求的前提下,及时做好转存定期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3.缴存账户有效性:
2023年第四季度,我市缴存职工个人缴交情况稳定,从归集额来看,本季缴存额维持在平均水平;从归集单位数来看,实缴单位共10914户;从职工数来看,账户状态正常的个人账户有642010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个人账户有173112人,这是由于历史封存账户过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再进行缴存,并未办理提取销户所造成的。今后中心要加强对缴存单位的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封存账户。下一步措施:1.各分支机构持续做好基础数据整改工作,积极联系缴存单位,督促缴存职工完善个人信息。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意识,全面加力推动归集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