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和《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规〔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经有关行业专家评审、集群现场答辩、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青烟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集群等10家集群为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现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联系电话:0531-51782740
邮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
山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1.青烟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集群
2.烟台市化工新材料集群
3.济南市生物医药集群
4.泰安市新能源电力装备材料集群
5.济宁市智能机械装备集群
6.潍坊市元宇宙集群
7.滨州市轻量化铝新材料集群
8.青岛市仪器仪表集群
9.威海市医疗器械集群
10.枣庄市锂电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