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把文明旅游作为提升城市旅游知名度的重要抓手,坚持“五个不放松”,创新打造“五入”文明旅游工作品牌,文明旅游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文明旅游理念日渐深入人心。9月22日,推荐的三孔景区《构建服务体系 共享文明景区》案例,入选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第一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案例,是全省入选的3个案例之一。
狠抓宣传教育不放松,推动文明旅游意识“入心”。
利用多种方式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强化文物和生态保护、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教育,让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节约意识、文明意识深入人心。持续推进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渠道,发挥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优势,加强与在线旅游电商、电信运营商合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精准度。强化对游客的文明安全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旅游、绿色旅游、负责任旅游,引导游客主动抵制私设“景点”等破坏性旅游行为。抓住五一、中秋、暑假、国庆、春节等重点出游时段,发布文明旅游指南、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印制《山东省文明旅行100条》《山东省文明待客100条》《济宁市文明旅游手册》《济宁市公民争做“文明旅游使者”手册》,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充分依托“中国旅游日”,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弘扬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狠抓服务质量不放松,推动文明服务理念“入魂”。
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服务质量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和人员素质提升培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提升景区经营服务品质,完善游客中心服务功能,持续优化景区周边环境,引导景区向游客提供多样化信息发布和自助导游服务。做优旅游住宿业服务品质,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发展和改善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提升旅行社服务水平,针对旅游需求新变化,指导旅行社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完善跨行业跨区域文旅综合监管机制,健全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打造安全平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狠抓行业管理不放松,推动文明经营自觉“入脑”。
加强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以及导游领队、讲解员等从业人员的工作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等行业标准和《旅游景区文明引导工作指南》,扎实推动文明旅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长效监督提质量,建立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队伍,健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开展交叉检查、暗访检查。坚持动态管理提质量,在星级饭店、旅行社等评定和复核中,实行退出机制,对不达标的坚决降低、取消星级、A级。坚持维护权益提质量,设立“舒心游济宁投诉咨询电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反馈,做好12345热线反馈的旅游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游客来的放心、走的舒心。
狠抓志愿服务不放松,推动文明实践活动“入行”。
自觉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旅游宣传,结合试点恢复出境团队游业务,精心组织开展“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实践活动,倡导每位出境游客都是“中国的名片”。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开展“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文明餐桌”“绿色出游”等文明旅游系列活动,在“中国旅游日”开展“低碳出行,绿色出行”宣传服务活动,培养广大游客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深化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壮大文明旅游志愿者队伍,在景区景点、公共场所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文旅部门和文旅行业成立文明旅游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在重要时间节点或重大活动期间,提供旅游志愿服务,开展文明引导、文明劝导,传递文明旅游新理念新风尚。积极培育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组织“创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旅游我先行”、“文明旅游 绿色出行”、“传播文明 绿色共享”、文明旅游进景区、文明旅游进社区等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倡树文明旅游新风。依托文化场馆、文博场所、景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红帆驿站、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文明宣传、旅游咨询、文明劝导、秩序维护、基础医疗救护等志愿服务,引导广大游客提升自身文明素质,争做文明旅游践行者和传播者。
狠抓示范创建不放松,推动文明旅游品牌“入驻”。
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积极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文博场所等,开展国家级、省级单位申报工作,积极探索市级文明旅游示范申报工作,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数量、申报材料、申报和评定程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指导创建单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动员、业务培训、检查考核等多种方法,提升文明旅游工作水平以及服务质量,推动培育创建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营造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目前,共创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4个。
来源:济宁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