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安交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措施,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电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乱停乱放、不各行其道、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引导市民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该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