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公安交警部门曝光一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2021年4月11日19时许,常开随醉酒后驾驶鲁H5***2小型轿车沿微山县城后西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微山县城后路夏镇刘庄村路段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甄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甄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常开随肇事后弃车逃逸。甄某某经微山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常开随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mg/100ml。
经调查,常开随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