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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出台

十三五”期间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县1个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5个 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3个

济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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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印发《济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对于保障全市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天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在“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邀请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规划》内容进行解读。

《规划》总结概况了“十三五”期间济宁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济宁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成,应急救援与救助队伍逐步壮大,救灾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防灾减灾救灾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基层综合减灾工作成效明显,共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县1个,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5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3个。

《规划》系统分析了“十四五”期间济宁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联动,强化各类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完善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准备、紧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环节工作制度,推进落实以风险评估、案例研究和综合减灾能力为基础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健全灾害风险会商工作制度,开展常态化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星(卫星)、空(无人机)、地(监控探头)三位一体的全域覆盖灾害风险监测网络,建立部门间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逐级报送制度。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报送体系建设,完善灾情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涉灾新闻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引导等工作流程,统筹推进各类灾害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设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一张图”。

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所需的交通、通信、人身防护等装备建设,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统筹推进交通、消防、供排水、防洪治涝、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稳定和完善政府实物储备,推广和鼓励采取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等方式,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网格员在风险防范和灾害应急处置中的责任,深入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

完善保障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将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加大对农村灾害高风险地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建立健全征用和补偿机制,落实公益捐赠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

加强跟踪评估。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做好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估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提交规划实施中期、末期进展情况报告,确保规划全面落实。对所有任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进行质量监管或专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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