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外地返乡人员增多,人员流动性增加, 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深化移风易俗,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元旦、 春节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元旦、春节期间尽量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查验通行、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举办单位或个人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邀请有疫情地区的人员参加,不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邀请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所有参加人员须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参加聚集活动的入济返济人员,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入驻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抵济后直接前往就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任何聚集活动。核酸检测采样点可通过手机搜索“健康济宁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或高德地图等查询。
二、严格落实红白事报备制度。举办红白事,事主要提前向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报备,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向事主提出疫情防控明确要求,对不按标准操办、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红白理事会要及时说服劝导,对不配合疫情管控等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婚姻登记处、宾馆酒店、红白事礼堂、殡仪馆等婚丧服务机构要保持服务区域环境清洁卫生,开展经常性环境消杀;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或进入人数。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配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婚庆服务和丧事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违规组织大规模人员聚集性婚丧活动。
四、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响应疫情防控号召,不到公墓、 祠堂、家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祭扫,提倡采用在家追思、 代理祭扫、网上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降低实地聚集祭扫带来的疫情感染风险。
五、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思想引导和广大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15日执行,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济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