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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真大!济宁一司机应急车道停车睡觉

高速上的应急车道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它就是救援的“生命通道”。任何人在非紧急情况下,都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停车,更不能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可有的人似乎并不这么想。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2021年12月14日下午3时许,济宁高速支队泗水大队值班民警郝延朋、辅警王文利在日兰高速开展巡逻时,在菏泽方向K248公里处,发现一辆小型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既没有打开双闪指示灯,也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具有较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结果发现驾驶员正在驾驶室内呼呼大睡,敲了几次车玻璃都没能唤醒。

唤醒后,经询问,其从青岛一路开车过来,非常疲惫就在应急车道停车睡着了。随后,值班民警将该车引导到兖州收费站下高速,并在兖州执法站内对其疲劳驾驶和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车驾驶员将面临合计驾驶证记12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把本来用来救援的“生命通道”,变成睡觉、停车的场所。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耽误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

延误紧急救援

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加剧道路拥堵。

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

极易造成事故。

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 置警示 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 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 上述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形成负面示范。

不按顺序排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往往会产生极坏的负面示范效应,使遵规排队者因心理不平衡而产生效仿的念头和举动,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破坏社会风气。

究竟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应急车道呢?

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确有紧急情况,将车停在高速的应急车道上后,你还需要注意这几点

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行驶、停靠、排队。

济宁高速交警提醒您

累了、困了、别扛着!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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