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8日凌晨3时许,刘悦醉酒驾驶车牌号为鲁HB555W小型轿车,沿水泊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独山三角花园东附近时,与行人王化省发生碰撞,致车辆损坏,王化省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悦驾车逃逸。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刘悦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9.6mg/100ml。
经查,刘悦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鲁0832刑初386号判处刘悦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0年06月08日23时10分许,张明阳驾驶鲁HRU255小型普通客车,在济宁市王因路寺上村路口南侧由南向北行驶时,与李贵春、魏广岭相撞,致使李贵春、魏广岭受伤,后李贵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鲁HRU255小型普通客车损坏,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明阳弃车逃逸。
经调查,张明阳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弃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鲁0891刑初255号判处张明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