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伴随金融、通信技术和互联网快速发展,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持续多发高发,导致一些被骗群众蒙受资金损失,扰乱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影响了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为增强全市广大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提升市民识骗防骗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犯罪发案与资金损失,全市正在开展“全民反诈·守护平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宣传活动,希望您积极参与,共同抵御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平安济宁、法治济宁,贡献您的智慧和力量。
一、谨记“不贪不怕”: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发家致富必须通过勤劳实干,莫贪小便宜,莫想走捷径,只有从思想上戒除贪念,做到不实之财坚决不取,方能避免掉入诈骗陷阱。面对“公检法”等政府部门、单位“领导”、企业“老总”,不轻信、莫害怕,拨打一个官方电话,就有可能让您避免被骗。
二、明白“四个凡是”:①凡是陌生人要求转账、汇款、验资或索要账号、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②凡是所谓“熟人”发来短信、微信、QQ 等要求转账汇款的,都要先通过当面或语音通话核实;③凡是以电话、短信、网络形式开展的抽奖、刷单、交友、推介等活动,以各种名义要求先支付资金的,都可能是诈骗;④凡是短信或互联网上需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不明网络链接,都可能带有木马病毒,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或者资金被盗刷。
三、严守个人信息安全:不要将个人信息、银行卡、验证码等告诉陌生人;不要将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或互联网通信、止付账号等,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 而使自己沦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四、做到“四个及时”: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时,一定不要慌张,不要单独行动、轻易操作,第一时间应做好以下四件事:①及时拨打 110 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报警;②及时保存好聊天记录,诈骗分子的电话、微信、QQ 等相关信息;③及时准确记录好诈骗分子的账号、转账时间、转账次数;④及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五、争做反诈宣传员:平时多看、多听、多转发与反诈相关的文章和视频;发动家人及亲朋好友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微信公众号、安装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了解反诈知识,增强防骗能力。
中心温馨提示:网络兼职刷单、网络贷款、冒充公检法、冒充领导或熟人、冒充客服人员、交友投资理财(俗称“杀猪盘”)等诈骗发案较多,请您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也衷心希望您我齐心协力,携手并肩,共同反诈防骗,守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