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济宁公安交警对终生禁驾和吊销驾驶证名单进行曝光。
40名驾驶人因危险驾驶罪被吊销驾驶证
5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20年1月9日19时11分许,张朋驾驶鲁HP1***小型轿车沿鱼台陈店-清河路自东向西至张黄镇张集村路口西300米处,与同向骑自行车的王某某相撞,致王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朋驾车逃逸。
经调查,张朋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鱼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饮酒驾车致人死亡
2020年9月29日20时许,王元祥饮酒后驾驶鲁H88***号轿车,沿梁山县汾酒厂无名线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关某某驾驶的无牌三轮汽车相撞,致关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王元祥血液酒精含量为59.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在此警示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骑行者、行人都能够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交通安全,你我共同维护!
下一篇:@济宁家长,这种情况可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