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城区北至北二环—杨家河路、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一线以北,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一、当好“践行者”,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不在春节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当好“宣传者”,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理解、支持市政府禁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当好“监督者”,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2021年1月29日
你知道吗,燃放烟花爆竹在增加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空气污染。
01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02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03 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4 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
05 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时也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
06 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为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推进济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燃放烟花爆竹,为改善环境尽一份心、出一份力,营造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春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