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召开了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电视电话会议。济宁市在市疾控中心会议室设立分会场,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济宁军分区保障处、武警济宁支队保障处、市财政局、市中心血站以及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表彰了在2018-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省、市、单位、部队和个人,济宁市再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这已是我市第7次荣获这一殊荣。在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中,济宁市共有4254名无偿献血者获得表彰,其中781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959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2514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
无偿献血,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济宁市的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市的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6‰,远超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千人口献血10‰的标准。在临床用血量不断增长,特别是血小板每年以近20%的速度增长情况下,济宁市多措并举,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日益增多,献血3次以上的长期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已达31815人;建立了一支33637人的机采成分血队伍和2890人的稀有血型(RH(-))献血者队伍。这些应急献血者队伍的建立,从根本上保障了临床患者不同种类的用血需求,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血源保障。
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对无偿献血事业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一次献血 终身受益;一人献血 全家受益”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人性化关爱政策,得益于全市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更是血站人辛勤努力工作的结果。
我市的优惠用血减免政策深入人心,切实体现了无偿献血事业的公益属性,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从1996年至今,济宁市已为2万多名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返还用血费用 2400万元。我市对采供血机构严格监管,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改善采供血环境,确保血液质量安全,优质高效地服务广大无偿献血者。献血工作重心进一步由城市向农村延伸,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献血知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参加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有力的保障了全市医疗临床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