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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济宁自然资源和规划“十件大事”“十佳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省、市确定的“重点工作攻坚年”,同时也是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重塑、履行“两统一”职责的关键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艰巨繁重的发展改革任务,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开局就是战斗、全年都在攻坚”的斗志和干劲,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结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成就和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在全系统汇聚改革正能量、振奋发展精气神,市局决定开展2020年济宁自然资源和规划“十件大事”“十佳先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十件大事”评选范围

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重要进展、重要事件、典型改革创新案例、重大科研成果等。

(二)“十佳先锋”评选

2020年,被各级命名表彰的先进人物和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具体包括,在攻坚克难方面敢于担当、务实作为,发挥重要作用的;在改革创新方面,大胆尝试、勇于探索,取得突破进展的;在一线平凡的岗位上坚守奉献、爱岗敬业,做出不平凡事迹的;在业务技能掌握方面,能力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的;以及其他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各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评选流程

(一)推荐提报阶段。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报送。其中,先进人物推荐方面可以推荐本单位工作人员,也可以推荐本业务领域内的优秀职工。对推荐的大事和先进个人,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洁关。

(二)投票评选阶段。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局报送工作截止后,将初步筛选的大事和先进人物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市局网站和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根据投票排名、征求意见和内部评议等情况,提出“十件大事”“十佳先锋”候选名单报市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以市局名义通报表扬。

(三)宣传推广阶段。对评选出的“十件大事”“十佳先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进行宣传推广。同时,通过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齐鲁晚报、东方圣城网等媒体进行深入挖掘报道,扩大影响面,放大社会效应,着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三、报送要求

(一)推荐数量。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别推荐1-2个大事和1-2名先进人物,可以与前期报送的“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改革攻坚典型人物”有重复。

(二)填报要求。报送大事和先进人物需按照格式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推荐文字篇幅控制在300字左右,精练阐述事件内容、先进人物事迹、取得成效及社会影响,避免空话套话,要突出典型性、实效性。申报“十佳先锋”的要同时报送被推荐人的清晰电子工作照2张。

(三)报送时间。“十件大事”“十佳先锋”推荐申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其中市局科室提报的申报表由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即可)和电子照片请于2021年1月11日(下周一)前发送至市局综合科。

联系人:杜志博,电话:2343037

邮 箱:jn2673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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