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银行金乡支行基于对国家行政法规的高度敏感和对业务的精确把握,近期通过积极协调县教体局和财政局,最终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账户在本行成功落地,成为山东省首个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账户落地银行。目前,该行所搭建的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
2018年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文件,要求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且“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济宁银行金乡支行在对“意见”精准研读的基础上,与县教体局反复沟通和研讨,建立健全了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