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高度重视“四新”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保市场主体”,在“保存量、促增量、提质量、扩容量”上精准发力,有针对性的制定“保市场主体”10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一、保存量,让市场主体“活下去”。市场主体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发动机”,保护好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就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截至目前,我市市场主体达79.9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2万户,占市场主体的69%,是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面临的实际困难也最多。为帮扶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广泛宣传恵企政策,编制《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政策操作指南》,通过公众号、印制宣传页等方式扩大政策的通达率和知晓度。通过开展“上问问需、万户帮扶”活动,面对面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确保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对生产经营困难严重的企业,积极帮助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难题,想方设法帮助市场主体“活下去”。目前,全市已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低息贷款8.4亿元、创业担保贷款13.09亿元,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社保费285.23万元、房租2349.58万元,减免税收1.94亿元,为24.4万非高耗能工商业用户节约电费1.85亿元,为个体工商业用户降低用气成本297余万元,为590家企业或门店办理燃气缓交业务,缓交金额5907.3万元。
二、促增量,让市场主体“快进来”。为促进市场主体“多生快生”,提高准入便利化程度,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依托省级“一窗通”系统,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企业开办证照办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信息一次登录、一次填报、简并采集、自动推送、一个工作日办结。截止9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95255户,同比增长7.3%,日均登记346户,同比增长7.1%,增长率居全省第4位。为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在全市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第一批1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自2018年10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以来,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101项,审批改备案246项,实行告知承诺71159项,优化准入服务194278项,有效缓解了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三、提质量,让市场主体“强起来”。为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坚定不移推进质量提升、标准化引领、知识产权强市等工作,当好市场主体发展的“引路人”。先后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宁市标准化综合改革建设方案》等具体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泰山品质”认证争创活动,运用认证手段推进我市品牌建设,助推我市产品、服务品牌高端化,切实为企业真正“强起来”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全市累计1793家企业上报9733项标准。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同比增长14.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至3.55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58722件,同比增长23.0%,拥有地理标志保护商标133件,居全省第1位;中国驰名商标56件,马德里商标69件;获得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金奖2个,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2项。组织申报2020年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我市共入围18家企业,全省第8名;组织开展2020年度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申报,我市共2个基地获认定,全省第2名。
四、扩容量,让市场主体“好起来”。为拓展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空间,市市场监管局全力营造宽松包容的创业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订《济宁市2020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等文件,梳理公布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325个,重点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非法集资、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打击力度。打造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真正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扩大消费需求。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升放心消费创建的社会认知度,调动企业商家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按照消费环境舒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诚心、消费服务贴心、消费维权省心的“五心”标准,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前,我市主城区10余家大型商超及其所属110余家门店全部承诺开展无理由退货活动,全市承诺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达到267家。全市已有898家企业通过放心消费在山东APP申报参加创建活动,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突破12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