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依法对张波等25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骗取贷款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派3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济宁中院不断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的审判方式,使被告人不出监区接受审判,让公平正义不因疫情受阻。
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媒体记者以及社会群众、被告人近亲属等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