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IAC非法传销组织在济宁地区的主要参与者、组织者高某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高某通过他人推介发展为IAC网络平台会员后,采取发微信朋友圈、组织线下推介会、参与工作室等方式引诱会员加入、拉人头、发展下线,并积极参与传销组织管理,涉案金额9.7亿余元,损益金额为280余万元。2019年3月11日,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受案后,任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积极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