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于2018年12月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22日、4月24日、6月2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任城区、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嘉祥县等古树名木分布较多的县市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实地察看古树名木认定挂牌、建档立卡、日常管护、抢救复壮、经费保障等工作。
根据市人大调研反馈意见,我局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开展突出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根据市人大检查发现问题,以市绿化委员会名义向相关县市区发出整改通知,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和古树名木重点县开展古树名木问题整改专项检查,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敷衍塞责,造成古树名木损害的,将依据《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依法依纪问责处理。二是开展古树名木补充调查。组织实施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鉴定,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完善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实行挂牌管理。三是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对所有古树名木逐一落实和核实管护单位和具体管护人,通过签订责任书、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夯实管护义务和责任。四是建设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全市古树名木基础信息,建设全市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古树名木全覆盖录入、全信息查询、全景化管理和全要素搜索,提升古树名木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五是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复壮修复行动。将濒危衰弱和重点保护的古树名木全部列入复壮计划,组织专家进行会诊,通过加固围栏支撑、树洞封堵防腐、衰老单株复壮、设土壤透气孔等,制定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复壮方案。六是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结合普法宣传活动和科技下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电子屏、微信、组织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知识的知晓度。
近日,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人员赴任城区、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嘉祥县对古树名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截止目前,共发现问题26项,已整改到位问题19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