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金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邹城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赵洪新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金乡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金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揭向东出庭支持公诉,金乡县法院院长冯燕杰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为确保出庭公诉效果,揭向东检察长作为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全面审查该案卷宗,核实关键证据,认真制作了出庭预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赵洪新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就出示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了质证,并就影响量刑的犯罪情节与辩护人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