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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的通知

为加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加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错时加油

各区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管理制度,夏秋季期间(6月-10月)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17:00至次日9:00。

02 倡导干部职工带头夜间加油

倡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私家车夜间加油,夏秋季期间(6月-10月)20:00至次日6:00。

03 强化宣传引导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将有关要求和倡议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对夏季臭氧危害的认知,积极参与并引导身边的广大车主朋友们选择夜间加油。

04 加强检查通报

各单位要强化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管理,加强内部检查和通报。各级生态环境、财政、国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采取现场抽查、调阅加油记录、调阅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公务用车错时加油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公务用车错时加油落地落实。

选择夜间加油,不但能减少日间汽油快速挥发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能为环保做贡献,有效减少臭氧污染危害,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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